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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弟新发帖,还请各位指点
1. 全家3人计划(孩子3岁)2017年2月1日出行,计划9月底递签,但打电话给签证处咨询他们建议不要超过3个月提前申请,虽然几率小,但还是有只给3个月的可能性。
--但如果我们11月15号左右递交,材料都没问题,但那时候我老婆可能换了新工作,在职证明可能才1个月入职时间,这个有影响吗?
2. 我和我老婆银行各8万存款(其他钱在非银行理财不打算取,也开不了证明),就这各8万的银行存款,如果开《存款证明》5万,冻结到3月1日(另外必须冻结吗?),然后半年流水显示余额3万可以吗?还是会少?银行半年流水里用拿笔把工资标出来吗?因为没法打单独工资单
3. 我老婆工资卡目前是平安的借记卡,发完工资就转账到招行借记卡,这种情况下是不是两个卡都要打半年流水?
4. 1027补充表里的工作电话是留我的座机号还是开具的在职证明上HR的座机电话,还是都写上?
1188 section b是不是打钩地址同b1就可以了?下面公司地址就不用写了吧?我是主申请人(老婆和孩子是附)
我的材料:都有英国留学签,多次发达国家出入境,无拒签记录,在职收入证明都是19k以上税前,机票已订并付款(新西兰航空拒签可退),酒店booking预订单,有房产证自己名,有车但因为摇号所以写的他人名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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