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多次往返,每次不超12个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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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1-14 18:14 |显示全部帖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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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12年11月24日起,澳大利亚公民和永久居民的父母可以申请期限更长的访客签证。

这种举措可以让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、尤其是已退休的父母,在访问子女时,可以多次访问在澳大利亚的家人,而无需每次重新申请新的签证。这些父母须符合申请访客签证要求。

若其子女是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,但尚未成年,则这些举措不适用于其非澳籍公民父母。

根据每个申请的不同情况,签证官会考虑向申请人签发每次停留不超过12个月的多次往返签证,其有效期最长为:

5年有效,适用于父母在澳大利亚境外,并已申请父母移民签证,且已在排队等待审理;
3年有效
      o 曾被签发过澳大利亚签证并遵守了签证条款;且
      o 未申请父母移民签证;或
      o 已申请父母移民签证,但未在排队等候审理;
18个月有效
      o 之前从未访问过澳大利亚;且
      o 未申请父母移民签证; 或
      o 已申请父母移民签证,但未在排队等候审理。

你说的这种情况 一般只有PR的父母申请得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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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1-14 18:15 |显示全部帖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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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该是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