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丸子君,求助:
我单身女,比较紧张。我工作合同签的是人事代理公司a公司,所以在职证明和社保流水都是a公司的,每天上班都在外派的b公司,在职证明上也有说明我是外派到b公司工作的但没留b公司电话,除此以外暂时没有准备b公司的资料。
1、现在已有a公司的在职证明及社保流水(在职证明上已有a公司的联系人和电话),我需要提供b公司的资料吗?如果不提供b公司的资料拒签的机会会不会比较大?b公司估计不会提供什么证明给我,我能不能把b公司的地址电话写在一张纸上?这样会不会画蛇添足了?还是自己主动给出来比较好?(地址电话是网上找的,或者网页截图出来,电话估计是前台或人力资源的,所以没有联系人);是否需要提供我在b公司上司的姓名和电话?(在职证明上已有a公司的联系人和电话)这个需要和上司打招呼所以比较纠结。如果提供的话会是手写或打印在一张纸上,这样会不会有串通嫌疑?
2、a公司说假期准许是员工个人的事情,所以在职证明上没有写假期。这样会不会影响出签概率?我出行日期写十一可以吗?没有假期准许的话是否需要注明什么?如果需要怎么注明?在哪注明?
3、如果有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代码证提供的话,出签概率会大一点吗?
语言组织的不太好,麻烦指导,万分感谢~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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